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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以问答形式提醒投资者,部分互联网平台可以提供场外股票期权交易服务,投资者应高度警惕,不要轻信,不要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据了解,这些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账户和群组吸引客户,并为投资者提供场外股票期权交易服务。投资者不需要开立证券账户,也不需要进行视频认证。他们只能通过提供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户来完成注册。在确定了操作目标、看涨和看跌方向、持有期限和接受期权报价(即溢价)后,投资者可以买入并成为期权的正确一方。
显然,这种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格性管理办法》,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综合考虑收入来源、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进行分类和细化管理。
同时,经营机构通过营业网点向普通投资者发出的通知和警告应当全程记录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运营机构应当完善配套线路的设置,并由普通投资者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监管当局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非常明确,即确保经营机构“向适当的投资者出售或提供适当的产品或服务”,并通过构筑保护投资者的第一道防线,防止实际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参与高风险业务并遭受损失。
总的来说,这些宣传可以为场外股票期权交易服务提供平台,几乎都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格,内控合规机制不完善,提成要求过高,缺乏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的潜在风险。因此,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股票期权交易的风险不言而喻。
投资者必须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法人机构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不合格机构的证券和期货活动往往是非法的,涉及的活动范围广泛,具有欺骗性、危害性和传播速度快,是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毒瘤。因此,投资者必须提高警惕,抵制诱惑,拒绝与没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机构合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这些平台经常使用误导性宣传术语,如“高杠杆率”和“无持仓损失”,片面强调甚至夸大单个股票期权的回报,削弱甚至没有提示单个股票期权的风险。这样做一定是违法的。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股票期权交易。如果平台上出现欺诈或“逃跑”等风险事件,将很难保护他们的权益,这显然具有很大的风险。
标题:投资者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不要被误导性宣传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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