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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物流”、“黑色中介”、“强制交易”、“软暴力”……7月2日,在北京法院专项打非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高院报道了北京法院专项打非的6个典型案例。与此同时,据报道,在惩治恶势力犯罪的过程中,北京法院使用了追缴和没收等法律手段来根除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法院一审判决65起黑恶案件271人(其中14人在一个涉黑组织),二审判决36起案件161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有46人,依法追回、没收、返还财产1.27亿元。
据报道,自2018年1月中央政府部署专项扫黄行动以来,北京法院坚持“扫黄、除恶、打雨伞、反腐、治乱、除恶”,依法惩治恶势力犯罪,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在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计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刑事法院院长袁立忠报道了北京市法院开展专项扫黄工作的6个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6起案件中,既有陈海涛等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黑恶势力案件,也有刘小强等人利用“黑色物流”进行敲诈勒索和“制造混乱”的案件;既有涉及传统领域的案件,也有涉及新兴产业的案件,如“黑中介”刘康等人的敲诈系列,还有王维刚等人的电子市场强制交易系列;既有暴力犯罪,也有“软暴力”犯罪,体现了北京黑恶势力犯罪的三大区域性特征,如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黑恶势力的暴力性倾向于隐蔽,但逐利性和“软暴力”特征明显,特定区域和行业的混乱滋生违法犯罪活动。
北京市高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说,北京市法院加强了扫黑除恶的专业化建设,出台了《关于完善涉黑案件处理机制的意见》,强化了反黑办公的具体化;多次组织开展除恶专项培训,提高除恶能力;成立40个除恶审判小组,选择33名骨干人员建立审判业务专家库,全面推行院长办案制度。所有涉及邪恶的案件都应由作为审判长的法院院长处理。
同时,规范线索安排,深入开展“保护伞”调查,制定《北京法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处理办法》。共整理出521条与黑与恶及“保护伞”相关的线索,397条线索分别传递到相关部门,获得反馈187条,立案35件。
在拓展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北京市法院和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房屋租赁中介市场“黑中有黑”行为的指导意见》,同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了37条司法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标题:严打“黑中介”“黑物流”北京法院追罚退赔1.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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