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温喜阳
该报报道说:“我想坐在新沙发上舒服地享受,但我发现它越来越尴尬。”这张沙发的高度比样品高几厘米。”3月9日,洛龙区贾女士致电《大河日报》热线报道,她为新房子购买了家具,并挑选了一套板木结合的沙发。她没想到送到她家的沙发和她体验的样品不同。上午,记者采访了沙发经销商和洛阳市消费者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
当天,贾告诉记者,1月20日,她花了1万多元买了一套家具,包括沙发、茶几、电视柜和餐具柜,其中沙发的价格是7800元。“我前后去了家具城七八次,最后定下了这张沙发。我对它的风格和颜色很满意,但坐在上面后,我发现沙发好像长高了几厘米。沙发、茶几和电视柜的高度要协调。通常,沙发的高度应该和我的咖啡桌的高度一样,是43厘米。现在这张沙发“很高”,坐起来从茶几上拿杯子看电视特别困难。”贾女士说,她测量过她家沙发的高度是48厘米,但是当她去商场核实的时候,她发现原来的样品已经被卖掉了。
“家具首次购买时,家具城没有提供销售合同。它只在交费后提供了一张收据,上面标明了品牌和型号,但没有标明具体的宽度和高度。”贾女士说,我没想到现在维权会这么麻烦。
回应|如果没有错误的项目编号,它将负责改造茶几以匹配沙发
随后,记者联系了集美家居城元润家具城的负责人。负责人说,“这种商品一般不签销售合同。这是制造商生产的沙发。只有一个型号,没有错号。可能性,双方目前正在谈判。如果贾女士同意,我们将负责加高贾女士家的茶几,使沙发和茶几高度符合他们的习惯。”
据了解,昨天上午记者与卖家沟通后,卖家到贾女士家重新测量了沙发和茶几的高度,并与贾女士约定将沙发的高度与茶几的高度相匹配。卖方建议,在另一批来自制造商的样品交付后,将再次对其进行测量,以找出情况所在。
对此,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科长刘彦卿表示,根据国家规定的家具国家标准尺寸,如果桌椅高度不合理,将直接影响人们的坐姿,不利于使用者的健康。国家标准规定单人沙发椅的高度应在36厘米至42厘米之间。这就像坐在椅子上,感觉不舒服;如果它太低,很难坐下和站起来。“但如今的沙发制造商可能会根据购买者的个人要求制作不同尺寸的沙发。”刘彦卿说,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纠纷。
3月9日,洛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购买这种弹性商品应该做到以下三点。首先,在购买家具之前,你应该测量并记录下客厅和家里其他地方的大小,这样你就可以心中有一个“数字”,并在购买沙发时随身携带,以供参考。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要求卖方记录沙发的颜色、规格和型号,并记住宽度和深度的数据,以避免成品和样品之间出现过多的误差,为今后维权提供可靠的依据。
应该注意的是,在家具城的一些大卖场,有人建议公众必须把钱交给服务台,避免与商家进行廉价的私人交易。因为钱交给大卖场之后,就意味着消费者也会和大卖场形成一种买卖关系,一旦将来权利得到保障,就会有相对更多的保护。
标题:洛阳市民买新沙发“货不对板”消费者闹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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