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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基金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最新的产品申报要求,建议拟设立的基金经理和总监承诺产品中不存在名义行为,已经进入申报流程的产品需要补充此材料。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和大量微型基金的出现,一些基金经理的“命名”问题成为基金经理和基金销售之间日益明显的矛盾。
基金经理“指名道姓”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许多人共同“命名”一只基金,但这些基金经理并不都参与基金运作,外界很难区分实际的基金经理;在另一种情况下,交易员不具备基金经理的资格,因此需要基金经理的姓名。目前,虽然“挂名”现象存在,但还没有成为行业的主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23日,共有5587家官方运营的公共基金、2022名在职基金经理和2.76个人均管理基金。单一基金经理制是主流(约占66%),近30%的基金采用双重基金经理制,不到5%的基金拥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基金经理。
“挂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因为这种“流动”业务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就销售渠道而言,一旦知名基金经理被“点名”,该基金产品在销售时就会带上自己的“净红色基因”,更有可能成为“爆炸性”产品。毕竟,选择基金就是选择基金经理,这已经成为投资者的共识;对于基金公司来说,知名基金经理“点名”一些“垂死”的产品,这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对于“名义上”的基金经理来说,“名义上”不能直接管理产品,但可以增加基金经理自身的管理费收入,这可以说是多重效益。
根据不同的方式,多个基金经理一起管理一只或几只基金是合理的。“师”带“徒”的方式有助于提高产品管理水平。但是,如果有大量蓄意的“空幌子”,这将对行业和投资者造成巨大伤害。投资者来到明星基金经理处,却买了“李鬼基金”,业绩自然难以保证;虽然销售渠道取得了短期的业绩增长,但从长远来看,它将通过欺骗投资者而“暴露”出来;对于基金经理来说,长期被“点名”可能会影响其在行业中的声誉和业绩水平;虽然基金公司可能会因“命名”而在短期内吸引援助基金,但这不利于品牌和业绩的长期发展。
要规范基金经理的“空挂名”现象,首先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公募基金过度追求资产规模、短期绩效和明星基金经理效应的不良倾向,重构长期绩效相对较高、指标更加科学的行业评价标准,使“流动”业务没有市场,各方不再盯着规模和短期绩效;第二,完善行业评级机构建设,让更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基金评估和筛选,帮助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消除“空名义”行业的“贵利”;第三,从大型资本管理行业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应出台更多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和统一行业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标准和产品管理方法,避免公共基金承受太大压力,从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角度促进公共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标题:知名基金经理“挂名”产品 基金管理不能成“流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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