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季思佳通讯员张晓王世杰
一对有三个孩子的夫妻,方和李,假装是兄弟姐妹,以结婚为由,骗取了夏兄弟7万元的彩礼。洛阳市汝阳区法院于今年10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方、李有期徒刑。方、李不服上诉。
据了解,39岁的方和44岁的李在1997年相遇并决定相爱。由于方没有户口,没有结婚证,他们以夫妻的名义住在汝阳县,先后有三个孩子。
2012年,方夫妇来到上海工作。方通过qq聊天认识了(化名),同年秋天在汝阳县相识。方告诉,她26岁,叫,比小一岁,并隐瞒了她的情况。夏雯对“李放”非常满意,他们也与他们的男女朋友相称。与此同时,李遇到了,称他为方建平的哥哥,并出示了一张假身份证名叫方建平。当夏雯向“李放”求婚时,“李放”要求他给她“哥哥”25000元作为多年的抚养费。
此时,“李放”也住在夏雯的家里。与此同时,她经常和夏雯的哥哥夏浩(化名)在手机上聊天,他们渐渐有了感情。最后,“李放”与夏雯分手,并决定嫁给夏昊。
夏浩回忆说,李是在2013年3月找到他的,他说如果他想和交往,就必须拿3万元。夏浩把钱放在卡上,递给了李放。两人计划在2014年第一个月的29日举行婚礼。结婚的第一天,李来到夏浩家,要了两万元的聘礼。夏昊带着1.5万元去了李放。
婚礼当天,李来到夏浩的家,继续讨要彩礼。夏一家对此表示怀疑并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夏一家才知道和李是夫妻。
在庭审现场,方舟子辩称,她和李在2010年达成了解除夫妻关系的口头协议。“让李冒充我哥哥,因为家里几乎没有人。”对此,李说,因为方比他小,以前他们住在一起时,方称李为"哥哥"。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李诈骗他人财物7万元,构成诈骗罪,是共同犯罪。他被判处4年监禁,罚款5000元;李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方、李不服上诉,本案二审仍在进行中。
标题:洛阳夫妻冒充兄妹上演“嫁妹妹”骗7万元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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