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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罗北镇
法定代表人:赵国庆 村委会主任
乙方:上海圣龙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洋路838号花都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林怡 公司董事长
丙方: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杏树路
法定代表人:陈淑馨,西工区人民政府负责人
见证人:洛阳市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开元大道
法定代表人:郭洪昌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洛阳市西工区罗北乡西小屯村改造工程,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建设。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6个城中村改造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8]50号),甲乙丙三方坚持平等、合作、协作的原则
一、项目概述
第一条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西霞屯(东江沟)村改造工程位于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约388亩,最终由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划拨。甲方需要拆除的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65,400平方米,其中村民住宅约233,800平方米(村民住宅二层以下合法有效建筑约175,000平方米,钻井公司及汉屯小学约175,000平方米),村集体住宅约28,700平方米,教学楼约20万平方米,教堂建筑约0.09平方米。通过整体改造,该项目将建成集商业、酒店、服务和高档住宅功能于一体的商业社区。
第二条 本项目由乙方自主开发经营,总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开发经营风险和权利由乙方承担并享有。甲方及甲方村民根据本协议享有搬迁、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的风险和收益。
第三条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26个城中村改造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洛阳市人民政府罗征办[2008]50号)及相关文件,丙方确认该项目享有洛阳市城中村改造的各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该项目享受罗政办[2008]50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丙方负责提请市政府批准完成本项目必须支付而不能减免的费用清单、可以减免的各种费用清单、可以减免的各种费用清单和减免比例清单。
2。丙方负责将该项目正式列为洛阳市政府重点项目,确保该项目的年度开发规模,并配合市房管局为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土地出让金分三批缴纳,每批按照洛政办[2008]50号文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用于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
二.项目的拆迁、补偿和安置
【/h/】第四条【拆迁补偿】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西小屯村改造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村民和村集体的建筑物,应当一次性整体拆迁,被拆迁人和村集体应当临时自行过渡,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附属物及装修补偿费和拆迁奖励费。
第五条项目的临时安置补贴、搬迁补贴和搬迁奖励费
配件及装修补偿费的补偿标准:
1。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双方确定的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支付。
2。村民搬迁补助费按双方确定的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分两次计算,一次支付。
3。搬迁奖励费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每平方米45元支付..
4。附属物和装饰的补偿按洛阳市拆迁补偿标准支付。
第六条首次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拆迁补偿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丙方提交的本项目详细建设计划经市规划局批准。第一笔支付金额为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贴。此后,乙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贴。每次应在每半年到达前10天内支付。如果实际过渡期间最后一次支付时间少于半年,则按实际剩余过渡时间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自安置房屋交付之月起支付。
如果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180天内完成所有拆迁工作并将本项目的所有土地移交给乙方,乙方应停止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甲方完成所有拆迁工作并将本项目的所有土地移交给乙方之日..
乙方应首次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并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丙方。
乙方将上述款项汇入丙方指定的账户,丙方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并负责及时将上述费用分配给甲方村民。
第七条【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从甲方村民搬迁至空房屋交付拆迁之月起支付。拆迁过渡期不超过30个月,自乙方依法取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移交安置房建设用地后,甲方同意安置房设计方案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全部安置房交付之月。
第八条 过渡期间因拆除村集体资产造成的村集体收入损失,由乙方每年一次性赔偿400万元,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待拆除村集体建筑面积全部拆除后10日内。以后每次都要在每半年到达前10天内支付。实际过渡期不足半年的,按实际剩余过渡期支付。过渡期间,村集体收入补助从应拆除的村集体建筑面积全部拆除之月起计算,至村集体商品安置房交付之月止。
第九条 甲、乙双方原则上确认,西霞屯村民的所有安置用房将全部安置在该村望城大道以东的地块上。当甲、乙双方确认西霞屯村民住宅的安置面积超过政府批准的该村望城大道以东的住宅建筑面积时,经乙方同意后,剩余部分将与东江沟村民住宅在同一地点进行安置。丙方负责确定两个村庄的具体安置面积和边界划分,与乙方无关..
【/h/】甲、乙双方同意该安置房为高层框剪结构。为保证安置房(包括商品房)的工程质量和工期,甲、丙方委托乙方承担全部安置房。安置房的平面设计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十条安置补偿
应根据原房屋的性质和用途进行补偿。补偿以产权交换的形式进行。其中:
标题: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西小屯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地址:http://www.lyxyzq.com.cn/lyzx/2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