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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意见领袖是互联网的产物,凭借思想魅力、人格魅力、评价魅力、宽容魅力、知识魅力、睿智魅力等赢得了众多粉丝和粉丝,微博的点击率、投稿率、评论率、互动率达到数万。 他们分布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层面,特别是政治层面很重要,这是人类天生对政治动物的基本默认,反映了社会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强烈愿望。 微博意见领袖是形成、聚集、制约公权的重大舆论力量,意见领袖的作用发挥得好,有利于政治进步,发挥不当,会导致政治瘫痪症、政治肥胖症、政治拥挤症。 为微博意见领袖划定边界,强化其边界意识很重要。
第一个是道德文明的边界。 文明的基本标志是理性和责任。 理性是西方启蒙思想的重要复制品,也是现代伦理的重要复制品,理性取代神性,通过人眼注意世界,都需要以人的理性为标准,基本的分解能力、评价能力、逻辑推理能力。 现代文明首先是自由的伦理文明,自由与责任密不可分,没有自由就没有责任。 微博上的言论自由也同样受到自由的伦理管制。
微博领导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传达思想的责任、舆论引导的责任和辨别是非的责任。 责任是边界。 意见领袖在传达思想时,必须有公平公正的角度,传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看到韦伯所说的“头脑清明”。 他们不应该追求思想煽动的效果,而是要传达思想的理性、价值。 在非理性的思想中寻求理性,在思想的多样性中寻求理性的共识。 舆论引导的责任意味着意见领袖应该是理性和公正的捍卫者,不是社会不满的发泄者,不是社会灾害的控诉者,不是网络暴力的支持者,不是网络意见的追随者,不是仇恨的制造者,也不是革命的推动者。 意见领袖的政治责任是解决、探索和解决民怨的途径。 辨别是非的责任,也就是意见领袖应该是真理、真相、常识的捍卫者。 不可否认,网络言论混杂,谣言造谣,意见领袖不得卷入各种谬论、各种谎言、各种传说中,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的角度,形成独立的评价。
第二,法治的边界。 微博自由是个人自由在网络上扩展,微博自由的边界依然是法治。 微博的言论自由必然要求法治有保障,没有法治保障,微博的言论自由就像脱缰的野马,将言论自由变成言论暴政,大多数人的意见暴政。 滥用言论自由,超越法治界限,侵犯他人隐私,以正义之名破坏民间行业,伤害他人身心。 微博自由的最大化在逻辑上必然要求法治的最大化。 法治最大化是指法律不禁止的言论在微博上说,每个人身体都有平等的言论自由,都有平等的法治保障。 微博自由最大化在逻辑上必然要求权力最小化,权力最小化就是执行规则。 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边界是普通读者的边界,也是微博意见领袖的边界,法治内没有特权。
微博意见领袖在维护法治、推进法治的重要性、辨别法治边界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例如,近日女歌手吴虹飞发表声明称“想炸毁北京人才交流中心居委会和建委微博”,被北京警方拘留,引发不小网络争议,特别需要意见领袖的分解和评论,解读者的质疑。 北京大学教授、网络意见领袖张千帆发表《宪法保护轻微言论自由》一文,指出吴虹飞言论的非合理性,另一方面吴虹飞言论“明显、可见,不足以构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受宪法第35条保护。 该文迅速在微博上播出和发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正确夯实了法治边界的边界标,法治边界标是宪法,不是具体法律。
三是知识边界。 的理性有限,人类不可避免的无知,所有的身体都有相关的个别知识。 知识的限度也是理性的限度,超出知识的限度,也就是理性的限度,导致知识和理性的傲慢和自负。 有知识的人必须充分认识知识的限度、理性的限度。 否则,很容易成为知识的破坏者、破坏者,意见领袖则成为煽动者。 任何意见领袖都不是通才,而是专家。 在专业界发布微博,可以自由运用知识,也可以明确地说出社会问题。 如果意见领袖不承认自己的无知,在专业外发表意见,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受到相关专家的质疑和批评。 其智慧与普通读者无甚差别,也将失去意见领袖的吸引力。
第四,思想边界。 微博是思想多样性的凝聚地、集散地。 意见领袖是微博播出,阐述各种主义、各种思想、各种价值观的主导力量。 在阐述与读者互动的过程中,各种不同的思想从一而生,多而合,衍生出不同的碎片化亚种主义、亚种思想、亚种价值观。
在政治伦理多元冲突和深刻分化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互联网的长治久安、和平共处? 这一方面也需要互联网意见领袖表达思想的明确性,另一方面也需要寻找独立于各种不同主义和思潮的政治概念,扩大公共理性空之间,提供罗尔斯所说的“公共挑战”指导方针。 微博意见领袖特别需要“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会为了维护你的说话权利而拼命努力”这种宽容的精神品质。
第五,社会心理承受力的边界。 社会接受力的边界是由中国历史文化以前流传下来的国情决定的,也是由互联网不同的价值观决定的。 微博意见领袖的观点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具体国情,充分考虑不同价值观共存的底线和边界。 这个底线和边界不能发表违背人类公平正义的思想和观点,不能突破人类基本的正义感。
一般来说,微博意见领袖大多具有在自己专业行业内分解问题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出的结论通常具有客观性、公平性、独立性。 尽管如此,还是要充分考虑读者的社会心理接受力,言论应该具有社会接受性和耐受性。 意见领袖的观点过于强烈,可能会突然破坏人们的心理平衡,引起读者的强烈厌恶,对意见领袖形成阻抗,予以拒绝。 其表现是,微博意见领袖说的话,无论对错与否,都必须反对。 读者还污染解决意见领袖的观点、个人、群体,如将专家称为“砖家”、教授称为“野兽”、将公共知识分子污染为“公知”等。
网络意见领袖也剑走偏锋、非理性失控、结论有失公正、打破边界,比如最近清华的教授说“强奸女招待危害小于良家女”,贵州某官员微博说“不是爱国者”是“败类、人渣” 在读者看来,前者挑战了法律的道德基础,后者挑战了政治的道德基础,破坏了社会所能承受的边界。
综上所述,微博意见领袖要有充分的边界意识,维护边界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意见领袖的正能量,防止、淡化、削弱其负能量,推进和加强道德文明、法治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
微博意见领袖是互联网的产物,凭借思想魅力、人格魅力、评价魅力、宽容魅力、知识魅力、睿智魅力等赢得了众多粉丝和粉丝,微博的点击率、投稿率、评论率、互动率达到数万。 他们分布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层面,特别是政治层面很重要,这是人类天生对政治动物的基本默认,反映了社会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强烈愿望。 微博意见领袖是形成、聚集、制约公权的重大舆论力量,意见领袖的作用发挥得好,有利于政治进步,发挥不当,会导致政治瘫痪症、政治肥胖症、政治拥挤症。 为微博意见领袖划定边界,强化其边界意识很重要。
第一个是道德文明的边界。 文明的基本标志是理性和责任。 理性是西方启蒙思想的重要复制品,也是现代伦理的重要复制品,理性取代神性,通过人眼注意世界,都需要以人的理性为标准,基本的分解能力、评价能力、逻辑推理能力。 现代文明首先是自由的伦理文明,自由与责任密不可分,没有自由就没有责任。 微博上的言论自由也同样受到自由的伦理管制。
微博领导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传达思想的责任、舆论引导的责任和辨别是非的责任。 责任是边界。 意见领袖在传达思想时,必须有公平公正的角度,传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看到韦伯所说的“头脑清明”。 他们不应该追求思想煽动的效果,而是要传达思想的理性、价值。 在非理性的思想中寻求理性,在思想的多样性中寻求理性的共识。 舆论引导的责任意味着意见领袖应该是理性和公正的捍卫者,不是社会不满的发泄者,不是社会灾害的控诉者,不是网络暴力的支持者,不是网络意见的追随者,不是仇恨的制造者,也不是革命的推动者。 意见领袖的政治责任是解决、探索和解决民怨的途径。 辨别是非的责任,也就是意见领袖应该是真理、真相、常识的捍卫者。 不可否认,网络言论混杂,谣言造谣,意见领袖不得卷入各种谬论、各种谎言、各种传说中,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的角度,形成独立的评价。
第二,法治的边界。 微博自由是个人自由在网络上扩展,微博自由的边界依然是法治。 微博的言论自由必然要求法治有保障,没有法治保障,微博的言论自由就像脱缰的野马,将言论自由变成言论暴政,大多数人的意见暴政。 滥用言论自由,超越法治界限,侵犯他人隐私,以正义之名破坏民间行业,伤害他人身心。 微博自由的最大化在逻辑上必然要求法治的最大化。 法治最大化是指法律不禁止的言论在微博上说,每个人身体都有平等的言论自由,都有平等的法治保障。 微博自由最大化在逻辑上必然要求权力最小化,权力最小化就是执行规则。 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边界是普通读者的边界,也是微博意见领袖的边界,法治内没有特权。
微博意见领袖在维护法治、推进法治的重要性、辨别法治边界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例如,近日女歌手吴虹飞发表声明称“想炸毁北京人才交流中心居委会和建委微博”,被北京警方拘留,引发不小网络争议,特别需要意见领袖的分解和评论,解读者的质疑。 北京大学教授、网络意见领袖张千帆发表《宪法保护轻微言论自由》一文,指出吴虹飞言论的非合理性,另一方面吴虹飞言论“明显、可见,不足以构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受宪法第35条保护。 该文迅速在微博上播出和发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正确夯实了法治边界的边界标,法治边界标是宪法,不是具体法律。
三是知识边界。 的理性有限,人类不可避免的无知,所有的身体都有相关的个别知识。 知识的限度也是理性的限度,超出知识的限度,也就是理性的限度,导致知识和理性的傲慢和自负。 有知识的人必须充分认识知识的限度、理性的限度。 否则,很容易成为知识的破坏者、破坏者,意见领袖则成为煽动者。 任何意见领袖都不是通才,而是专家。 在专业界发布微博,可以自由运用知识,也可以明确地说出社会问题。 如果意见领袖不承认自己的无知,在专业外发表意见,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受到相关专家的质疑和批评。 其智慧与普通读者无甚差别,也将失去意见领袖的吸引力。
第四,思想边界。 微博是思想多样性的凝聚地、集散地。 意见领袖是微博播出,阐述各种主义、各种思想、各种价值观的主导力量。 在阐述与读者互动的过程中,各种不同的思想从一而生,多而合,衍生出不同的碎片化亚种主义、亚种思想、亚种价值观。
在政治伦理多元冲突和深刻分化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互联网的长治久安、和平共处? 这一方面也需要互联网意见领袖表达思想的明确性,另一方面也需要寻找独立于各种不同主义和思潮的政治概念,扩大公共理性空之间,提供罗尔斯所说的“公共挑战”指导方针。 微博意见领袖特别需要“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会为了维护你的说话权利而拼命努力”这种宽容的精神品质。
第五,社会心理承受力的边界。 社会接受力的边界是由中国历史文化以前流传下来的国情决定的,也是由互联网不同的价值观决定的。 微博意见领袖的观点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具体国情,充分考虑不同价值观共存的底线和边界。 这个底线和边界不能发表违背人类公平正义的思想和观点,不能突破人类基本的正义感。
一般来说,微博意见领袖大多具有在自己专业行业内分解问题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出的结论通常具有客观性、公平性、独立性。 尽管如此,还是要充分考虑读者的社会心理接受力,言论应该具有社会接受性和耐受性。 意见领袖的观点过于强烈,可能会突然破坏人们的心理平衡,引起读者的强烈厌恶,对意见领袖形成阻抗,予以拒绝。 其表现是,微博意见领袖说的话,无论对错与否,都必须反对。 读者还污染解决意见领袖的观点、个人、群体,如将专家称为“砖家”、教授称为“野兽”、将公共知识分子污染为“公知”等。
网络意见领袖也剑走偏锋、非理性失控、结论有失公正、打破边界,比如最近清华的教授说“强奸女招待危害小于良家女性”,贵州某官员微博说“不是爱国者”是“败类、人渣” 在读者看来,前者挑战了法律的道德基础,后者挑战了政治的道德基础,破坏了社会所能承受的边界。
综上所述,微博意见领袖要有充分的边界意识,维护边界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意见领袖的正能量,防止、淡化、削弱其负能量,推进和加强道德文明、法治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
标题:“微博意见领袖的言论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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