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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差管理的通知》。
2014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差管理的通知》在督促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抑制非法吸收存款和虚假增加存款、抑制月末存款“高峰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近年来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新特点和风险管理的新形势,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完善了相关制度,形成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差管理的通知》。
此次改进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结合近年来金融市场环境和银行业务的变化,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合规管理和银行自律的要求。二是调整存款偏差的量化评估方法。一方面简化了计算方法,季末月份和非季末月份采用相同的指标计算标准。另一方面,监管指数值从3%调整到4%。第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完善存款偏差管理是规范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督促银行加强合规管理的重要举措。它补充了“混沌控制”,也是适应银行业务模式和金融市场变化的适时修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务行为,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标题: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完善 监管指标值由3%调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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