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日,吉利区法院审理了郑某某、郑团伙盗窃案,依法将两被告人判处盗窃罪。他被判处6个月监禁,罚款2000元 郑谋利和郑是父子 郑谋利,生于1965年,50岁。他来自洛阳市涧西区,他的儿子郑今年26岁 公诉机关被告人:2015年2月5日,被告人郑某某和郑驾驶摩托车到吉利区第四十三中学对面的停车场。郑谋利看了看风和郑,用一把钥匙随身携带。白色的梅里达山地车在被打开后被偷了 当这对父子从吉利区逃到黄河大桥时,他们被吉利区公安局的巡逻警察逮捕 经鉴定,被盗自行车价值2139元 据办案机构称,这对父子于2014年1月20日被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他们于2014年3月29日被释放 负责此案的法官傅叹了口气,说他的儿子郑谋根长得又高又帅,正值青春年少。他不想进步,煞费苦心,贪图别人的钱,过着非法的生活。真遗憾!(李向前)
标题:无耻爹携儿惯盗窃 父子兵作案同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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